中国政法大学两篇硕士论文被认定存在问题导师受到处理

2021-01-05本站

  中国政法大学两篇硕士论文被认定存在问题导师受到处理,相关通知介绍,2019年下半年,该校对2018-2019学年度学位论文进行抽检。2018-2019学年度博士学位论文共计149篇,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的15%左右比例随机抽检,送审博士论文22篇,其中法学博士学位论文17篇,其他学科博士学位论文5篇;硕士学位论文共计2288篇,按5%左右比例随机抽检,送审硕士学位论文114篇,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58篇,专业硕士学位论文56篇。共抽取136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经送审与增评,2篇硕士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合格率98.53%。共有10篇论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占全部送审论文的7.35%,其中博士学位论文6篇,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3篇,专业硕士学位论文1篇。

  处理意见提出,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规定,对相关学院、导师做出相应处理。其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显冬老师2021-2022学年度停止指导各类硕士研究生新生;MBA教育中心齐勇老师,因所指导学位论文3年内有2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及1份不合格意见,2020-2023三个学年度停止接收指导新的各类硕士生,并不得被授予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导师、先进工作者等各类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中不得被评为“优秀”;恢复招生后推荐阅读:meta分析?2年内不得接收指导新的定向硕士研究生;同时,由研究生院对齐勇老师提出警告。民商经济法学院、商学院对评审意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限期整改,整改报告经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澎湃新闻获得的《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专家意见》显示,针对《论不当得利返还范围之界定》出具的一份不合格意见称,从内容上来说,作者更多地是堆砌资料,而没有进行实质性论证,未能有效得出作者自身的观点。另外,从学术严谨性上来说,作者的引用非常不严谨。例如,作者行文中引用“孙森族:《民法债编总论》,法律化版社2006 年版,第152 页”系明显错误;再如,作者引用称“崔嵬:《《民法典》编纂视野下我国不当得利法得利与得利返还制度的比较研究》,《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6 年第7 期。”但经评阅人查阅,天水师范学院学报压根就不存在“第7期”,该论文是2016年第4期刊发的论文。

  另一份不合格意见称,虽然该文收集、运用了一定的资料,层次较为清楚,但其所议范围与主题存在大范围上的不统一,整体结构上存在严重的不合理,在形式上,对重要概念的很多表述让人捉摸不定,难以成为一篇合格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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