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同声」母得志建议:医学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需要改进

2020-06-04本站

  「委员同声」母得志建议:医学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需要改进。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医学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是医学教育中人才培养的重要阶段。近年来,合格研究生人才的培养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论文质量推荐阅读:排除标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学术能力,采用博士论文盲审制度,通过盲审可防止博士论文评审中可能存在的“人情分”,对博士论文质量的保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目前的盲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目前盲审制度不是评审专家和受评审医学生双方均互盲(即真正意义的双盲);评审专家对不同类型的博士生没有采用各具特点的评审标准;同一论文的评审结论差异大,表明评审专家采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一、提倡采用回避制度。建议参考基金评审过程中的“回避制度”,一份学位论文可以申请回避1-3名评审专家,减少因研究方向的竞争关系、导师学术观点不同对学生论文评审结果造成不公正影响。

  二、鼓励医学生所在课题组对评审意见有异议时提出申诉。对于评审结论差异很大的论文,比如五个专家中有四个专家评为优秀或良好,一个专家为差评;或专家评分和结论不一致时,无论申诉成功与否,学生和课题组认真组织讨论后,如认为评审结论有误差,均可提出申述。这样也有利于评审专家更加规范、认真地对论文进行评定和打分。

  三、对不同类型医学生采用分类论文评定标准。科学型、专业型、在职培养和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依照其培养要求、培养方法和目的的不同,应采用不同的论文评审标准。专业型、在职培养和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是重在临床技能培养的人才,不能单纯以论文评审结果来判定是否可予按期答辩。

  四、对纳入评审专家进行统一培训,提出要求。鉴于不同评审专家之间评审标准的差异,对于纳入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的专家,建议采用一个客观、公正的纳入标准。

  五、建议修改一票否决制度。目前医学博士研究生评审有五位评审专家,如果出现一位差评,即使其他四位评定为优秀,仍不能进行答辩。建议参考多数专家的意见,少数服从多数。

  六、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专家的作用。答辩委员会专家应重视评阅专家的意见。同时,也应对评阅专家的结论进行评估,是否适度把握了评审尺度,而不仅仅以一份或两份评审专家的结论,而使博士生延迟答。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搜索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