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市委副书记再被曝硕士论文抄袭复制比754%
湖南益阳市委副书记再被曝硕士论文抄袭复制比754%。而就在数日前,有网络媒体曝出黎石秋博士论文涉嫌抄袭,总文字复制比37.1%,15余万字论文重复字数5万余字。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董岚的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被指抄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为44.7%,13余万字内容重复字数6万余字。
经对比,董岚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与黎石秋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多处相似或相同。公开资料显示,二人经历亦相似,在从政期间,曾同在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7月3日晚10时29分,湖南大学通报称,针对毕业生董某、黎某博士学位论文的质疑,该校已成立专门工作组,正在调查核实。
在湖南大学核查期间,董岚硕士论文亦被指抄袭。其于2002年1月上传的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总文字复制比52.3%。目前,湖南大学未就此发声。
知网检测结果显示,黎石秋于2003年10月上传的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不正当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研究》总文字复制比高达75.4%,总字数28340,重复字数21366。其中,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达24.2%,涉嫌抄袭200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比较广告的法律规范》。
7月11日,湘潭大学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已获悉此事,将展开调查。
益阳市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黎石秋论文被指抄袭一事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对接媒体。稍后,益阳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暂未掌握黎石秋硕士论文被指抄袭相关情况,但已注意到其博士论文被指抄袭一事,“我们也在等湖南大学的最终调查结果”。
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曾称,如二人构成学术不端,零容忍,“两个毕业生虽都是在职官员,但学校不会区别对待”。
湖南大学曾发布《湖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研字[2009]6号)》,该细则适用于在校攻读学位的各类研究生及已经毕业但在校期间有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推荐阅读:生存曲线,其中称,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已经授予学位者,学校将撤销所授予的学位,并刊登撤销学位公告;在职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处理意见及相关材料移交其所在单位,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
红星新闻注意到,2018年3月,湖南省纪委曾通报18起高校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例,其中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雷艳云因学术不端被处分。通报称,2016年8月,雷艳云在JournalofNewMaterialsforElectrochemicalSystem杂志第三期发表的论文与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陈某毕业论文存在部分内容雷同现象,构成学术不端行为。雷艳云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撤销其教授职称,免去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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