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的通知

2020-12-17本站

  关于公布2018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的通知,年下半年“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已返回,非盲审论文也已经评阅完成,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相关学院及时将论文评阅意见书返还研究生和导师,并通知研究生本人和导师按要求做好论文的修改、审核工作。现对评阅意见做如下说明。

  1、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的论文,仍须严格按照专家评阅意见的要求修改论文,在通过院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后,做好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

  2、评阅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论文,须严格按照评阅意见的要求修改论文,填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附件2),并将此表和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各1份于11月22日前报研究生处审查。

  3、评阅意见为“修改后再次送审”的论文,须严格按照评阅意见的要求修改论文,填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并将此表和装订好的论文各1份于11月22日前报研究生处,同时交纳评审费350元/本,研究生处将再次组织该论文的盲审(若两份评阅意见均为“修改后再次送审”,需送审2本)。若二次送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该论文不再送审,延期答辩。下次答辩前,按要求重新送审。

  1、研究生和导师对专家评阅意见有异议的,可持书面申诉材料到研究生处申诉,同时按盲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推荐阅读:相关性分析。研究生处将重新组织专家对该论文进行评审。

  2、本次盲审论文评阅意见书请各学院到研究生处领取并返还导师和研究生本人。

  3、特别提示,二次送审的论文评阅意见书格式与第一次送审格式不同,请按要求选择使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搜索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