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征求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不以SCI论文做前置条件
两部征求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不以SCI论文做前置条件,7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起草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明确,不以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逐步规范学术论文指标,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SCI(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
同时,对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论文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职称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称号栏目,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做法。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教案、著作、论文等多种成果形式。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注重质量评价,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
评价方式上,《征求意见稿》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方式,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推荐阅读:SPSS!专业性、针对性。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职称评审权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等学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高校制定的教师评价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可结合实际明确破格条件。(新京报记者冯琪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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